中國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系日間部學生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
97年12月26 日課程委員會通過
98年01月19日系務會議通過
98年03月25日院務會議通過
101年3月16日畢業門檻審核委員會修訂
102年9月25日畢業門檻審核委員會修訂
109年10月23日系務會議通過
110年6月11日系務會議通過
114年8月28日系務會議通過
一、企業管理系(以下簡稱本系)為加強提升本系日間部學生畢業能力與程度, 依據「中國科技大學學生畢業門檻實施辦法」,訂定「中國科技大學企管 系日間部學生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要點適用對象為 98 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日間部四技全體學生。
三、學生除應修畢校訂畢業學分外,98學年度至100學年度入學者尚須於本校 在學期間取得下列(一)與(二)二項資格始可畢業,101學年度(含)後入 學者則尚須於本校在學期間取得下列(一)、(二)與(三)三項資格始可畢業。
(一)通過管理學院院核心資訊領域課程。
(二)取得本系證照分列表認可之專業證照2張。
(三)通過「中國科技大學外語英語文學習成就評量輔導實施要點」或「中 國科技大學外語日語文學習成就評量輔導實施要點」之評量標準。
四、國際產學合作專班學生除應修畢校定畢業學分外,尚須通過華語文能力測 驗TOCFL進階級,比照CEFR能力參考指標B1級,始可畢業。
五、本系畢業門檻審核委員會由系證照推動委員代表及日間部大三與大四年級 班導師組成,系主任與副系主任為當然委員。委員會視需要不定期召開, 並依系務發展,負責修訂本要點以及檢核學生是否完成畢業門檻等事宜。
六、本系學生畢業門檻檢核時間應於大三下學期與大四上學期期末考前二週完 成。未達畢業門檻者須於大四下學期結束前完成畢業門檻,或依本要點第 八點之規定進行補救措施。
七、檢核委員會主要工作項目如下:
(一)每屆學生入學前公布畢業門檻條件。
(二)收集學生已完成門檻項目。
(三)檢核學生繳交項目。
(四)公布通過名單並知會教務單位畢業門檻檢核表。
八、補救措施
(一)資訊能力畢業門檻 依「管理學院資訊能力畢業門檻實施要點及補救措施」辦理。
(二)專業能力畢業門檻 學生於三年級下學期期末檢核時,如仍未通過專業能力畢業門檻,學 生須提出參加證照考試之成績證明(至少2次),同時加修企管系專業選 修課程,學分通過後方可通過此項畢業門檻。
已取得1張證照者,須加修一門課,至少取得該2學分;無證照者, 須加修二門課,至少取得該4學分。上述學分不計入畢業應修總學分 數。
特殊教育學生與外籍學生之專業能力畢業門檻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得另 案處理。
(三)語文學習成就評量依「中國科技大學外語英語(日語)文學習成就評量 線上補救測驗實施細則」辦理。
九、本要點經系、院務會議及教務會議通過,自發布日施行。